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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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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挂影洲围芦村排站重建工程招标公告

来源: 时间:2024-02-09 14:42:43 浏览次数:

公告时间:2024年02月10日至2024年03月08日
投资项目代码:2207-441900-04-01-344364
工程编码(标段编码):E4419000748007613001001
招标编号:SSASSD12400141
投资项目名称:东莞市挂影洲围芦村排站重建工程
招标项目名称:东莞市挂影洲围芦村排站重建工程
工程(标段)名称:东莞市挂影洲围芦村排站重建工程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地点:高埗
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资金来源构成:财政资金
投资金额:81793092.75元(暂定价)
招标范围及规模:本项目位于挂影洲围大堤高埗镇芦村段北排涌下游出口处,主要建设内容是拆除现状旧排站后原址重建芦村排站一道拦污闸、前池、主体泵房、穿堤箱涵及防洪闸等,安装4台1600ZLQ-85型轴流泵,装机流量为34.6立方每秒,装机容量为2520千瓦。本工程重建的芦村排站为中型泵站,工程级别为Ⅲ等;主要建筑物2级;次要建筑物3级;工程设计防洪(潮)标准为50年一遇。
招标内容:东莞市挂影洲围芦村排站重建工程按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水工建筑工程、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施工临时工程等。以上招标范围未尽事宜,以招标图纸为准,并满足设计文件、招标文件要求。
最高投标限价:77825452.47元
保证金金额:800000元
收取保证金单位: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14〕15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建市规〔2023〕3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及《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
投标人业绩要求:本项目对投标人无资格审查业绩要求。
项目负责人资格能力要求:1、需登记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中,且登记的注册建造师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要求;2、未在其他任何在建工程中任职项目经理。3、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须为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即“水安B”类证)。4、壹级或以上等级的注册建造师,建造师注册证书中列明的专业类别为水利水电工程,并注册于投标人单位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是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网址: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index.html#/44/index)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24年02月10日08:30:00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3月08日09:30:00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3月08日09:30:00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网上关联
开标时间:2024年03月08日09:30
开标地点:开标室(10)
发布公告媒介: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项目法人:东莞市运河治理中心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高埗
工期(交货期):457日历天
招标人:东莞市运河治理中心
招标人地址:东莞莞城运河西三路178号
招标人联系人:黄工
招标人联系电话:0769-23880612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招标人:东莞市运河治理中心;地址:东莞莞城运河西三路178号;联系电话:0769-23880612。招标代理机构:广东鸿正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地址:东莞市南城街道宏伟六路2号1栋510室;联系电话:0769-22998786。
招标人异议受理部门:东莞市运河治理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鸿正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南城街道宏伟六路2号1栋510室
招标代理联系人:陈志伟
招标代理联系电话:0769-22998786
监督部门:东莞市水务局
监督部门联系电话:0769-22830700
监督部门联系地址:东莞市莞城汇峰路一号汇峰中心H座6楼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无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