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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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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岭山镇大岭村红色美丽乡村试点建设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来源: 时间:2021-02-03 17:40:46 浏览次数:

大岭山镇大岭村红色美丽乡村试点建设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DSIDSA12100218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岭山镇大岭村红色美丽乡村试点建设工程总承包已由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东莞市大岭山镇大岭股份经济联合社,建设资金来自村集体资金,招标人为东莞市大岭山镇大岭股份经济联合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项目名称:大岭山镇大岭村红色美丽乡村试点建设工程总承包

2.2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东莞市大岭山镇大岭

2.3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规模:本工程总投资约4626.95万元,其中建安费约3901.47万元。主题雕塑、大岭山大道景观升级、红岭小镇门楼、红驿站(游客服务中心)、铁索吊桥、旗帜大道文化展示升级、旗帜大道外立面升级、红色文化馆、民心路与纵队路街头小景、党群服务中心、厚大路与拥军路转角景观升级、英烈浮雕墙、纵队路与厚大路街头小景、连心桥、全村标识系统、三线下地等。具体建设规模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2.4本次招标项目的投资金额:本项目估算总投资约4626.95万元,其中本次招标概算中建安工程费为39014774.32元(其中包含的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为1076611.33元),原则上不能突破经批复的工程概算规模,并对项目进行限额设计。根据中标人设计的施工图纸,编制施工图预算,经审定的施工图预算不能超过初步设计概算批复的建安工程费。具体投资金额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2.5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大岭山镇大岭村红色美丽乡村试点建设工程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施工图设计:按本项目经批准的初步设计及招标人要求完成大岭山镇大岭村红色美丽乡村试点建设工程的施工图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各专业的施工图设计(含深化设计、设计变更)、做好施工现场配合及竣工图编制服务;完成各阶段所需的专家评审、会务、电子报批等,尚需提供相关资料及协助招标人办理政府方面的审批、备案等手续。

(2)施工图纸审查部分:负责委托具备施工图纸审查资格的第三方机构对所有设计图纸(含设计变更)的施工图纸审查工作,出具成果文件,完成所有施工图纸审查(含设计变更)通过行政主管备案手续,并支付施工图纸审查费用。

(3)工程施工:办理施工许可证(如需),按经施工图审查合格和备案的施工图和经相关部门审定的施工图预算,结合招标人要求的工期、质量和安全,采购材料、设备,实施工程施工、竣工试验、竣工验收(含编制竣工图)以及配合相关竣工结算,负责工程移交和保修。

(4)工程管理:负责项目实施阶段全过程建设管理(包括接受发包人对工程总承包项目全过程管理以及发包人对分包人全过程管理),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实施计划安排、实施进度及有关资料管理归档等;负责在规定期限内提供相关资料并协助发包人办理项目设计、施工建设全过程所涉及的相关报建、报批、备案和核准等手续(含电子报批以及规则划、环保等行政主管部门相关手续);负责项目竣工验收合格,配合发包人和相关部门完成竣工结算,工程交付使用后的所有资料归档移交结发包人和相关部门的手续;完成发包人要求由工程总承包单位完成的其他工作。

(5)工程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主题雕塑、大岭山大道景观升级改造、红岭小镇门楼、红驿站(游客服务中心)、铁索吊桥、旗帜大道文化展示升级改造、旗帜大道外立面升级改造、红色文化馆、民心路与纵队路街头小景、党群服务中心、厚大路与拥军路转角景观升级、英烈浮雕墙、纵队路与厚大路街头小景、连心桥、全村标识系统、三线下地等。具体范围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2.6本次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计划总工期为280日历天,其中主要关键节点工期要求如下:

2.6.1设计工期: 30个日历天(不包含招标人进行图纸审核的时间以及报送相关部门审批的时间)

(1)设计周期:

£方案设计: 

£初步设计:

¢施工图设计:合同签订后 20日历天内招标人提交施工图送审稿和相关资料,并在施工图送审稿审查通过后 10日历天内向招标人提交修改后的施工图和相关资料,并配合招标人向相应政主管部门办理施工图审查等相关备案手续。

(2)配合服务期:自办理好施工图审查备案手续之日起,至项目范围内所有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2.6.2施工工期(包含搭建临时设施、放线定位、施工报建等前期准备工作):250日历天,计划 2021    04   16日开工, 2021    12    21日完工。(实际开工时间以发包人或监理人书面进场通知所载明时间为准)。

□2.6.3其他:         /             

2.7本次招标项目的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或行业质量检验评定的合格标准(其中建设工程设计必须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符合国家有关质量标准现行设计文件编制深度的相关规定,能顺利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等有关部门的审查和备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同时具备以下2项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1)设计: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设计事务所与结构设计事务所与机电设计事务所);或(建筑设计事务所与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设计事务所与建筑行业乙级或以上);或(建筑设计事务所与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或以上);或(建筑设计事务所与结构设计事务所与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设计事务所与结构设计事务所与建筑行业乙级或以上);或(建筑设计事务所与结构设计事务所与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或以上);或(建筑设计事务所与机电设计事务所与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设计事务所与机电设计事务所与建筑行业乙级或以上)或(建筑设计事务所与机电设计事务所与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或以上)资质。

2)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3.2项目负责人、项目设计负责人及项目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

3.2.1项目负责人资格

(1)需登记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中(包括已登记注册执业资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等信息);

(2)贰级注册建造师,其建造师注册证书中列明的注册专业类别为建筑工程注册单位为投标人本单位,联合体投标的,注册单位须为联合体中具备相应施工资质并按分工将承担施工任务的联合体成员本单位;

(3)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须为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即“建安B”类证);

(4)未在其他任何在建工程中任职项目负责人,可在本项目中兼任项目施工负责人,但须同时符合本公告3.2.3 项规定的相应资格要求,除此以外,不得在本项目中兼任其他岗位人员;

    5)根据《关于外省二级(含二级临时)建造师在莞执业的处理通知》(东建市【2011】29号)的相关规定,本项目不接受外省二级建造师作为项目负责人参加投标。

3.2.2 项目设计负责人资格

(1)需登记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中(包括技术职称证书等信息);

(2)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或建筑类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联合体投标的,工作单位须为联合体中具备相应设计资质并按分工将承担设计任务的联合体成员本单位;

(3)可在本项目中兼任施工现场设计代表,但须同时符合公告3.2.1项规定的相应资格要求,除此以外,不得在本项目中兼任其他岗位人员。

3.2.3 项目施工负责人资格

(1)需登记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中(包括已登记注册执业资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等信息);

(2)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其建造师注册证书中列明的注册专业类别为建筑工程,注册单位为投标人本单位,联合体投标的,注册单位须为联合体中具备相应施工资质并按分工将承担施工任务的联合体成员本单位;

(3)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须为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即“建安B”类证);

(4)未在其他任何在建工程中任职项目负责人,可在本项目中兼任项目总负责人,但须同时符合本公告3.2.3项规定的相应资格要求,除此以外,不得在本项目中兼任其他岗位人员。

5)根据《关于外省二级(含二级临时)建造师在莞执业的处理通知》(东建市【2011】29号)的相关规定,本项目不接受外省二级建造师作为项目负责人参加投标。

3.3其他要求:

企业应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建档,且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相应企业档案“企业资质栏”的“资质名称”项)中登记的资质不低于上述第3.1款规定的投标人资质条件要求。企业建档应当按照《关于企业库建档有关事项的通知》(东公资交〔2016〕67号)的要求填报相关信息。(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成员应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建档,且各联合体成员组合的联合体资质满足上述要求)。

■如企业在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有本工程对应的企业类型信用信息档案(即“信用档案”),投标人应尽早核实信用档案与交易企业库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是否填写一致,相应企业类型信用档案状态不能为“限制投标或承接工程”状态(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成员均须满足)。

■投标文件截止提交前,已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建档(包括:法人、法定代表人名称或资质证书发生变更时已办理该变更的登记手续等),投标人应登陆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zy.dg.gov.cn)核实企业填报数据真实有效(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成员均须满足)。

■企业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若为联合体投标,仅对以施工资质组成联合体的成员有要求)。

■如企业在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有本工程对应的企业类型信用档案,根据《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工程企业信用评价及动态管理办法》(东建[2017]9 号)的相关规定,投标人是在本工程所对应的企业类型信用总分大于等于90 分的企业(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成员均须满足)。

3.4本次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明确联合体牵头人为□设计方/■施工方/□任意一方,联合体成员数量要求:设计以设计事务所参加投标的,建筑、结构、机电等设计事务所(各专业最多1名)及施工成员1名;设计以非设计事务所参加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不得多于2名(即设计成员 1名、施工成员1名);②联合体的资格条件按联合体各成员任务分工进行确定,拟任本工程项目总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必须是承担对应分工任务成员的正式员工;③联合体所有成员均为独立法人,联合体任一方不能再与其他方组成另一联合体或单独参加本项目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④若联合体协议约定同一专业分工由两个及以上单位共同承担的,按照就低不就高的原则确定联合体的资质;不同专业分工由不同单位分别承担的,按照各自的专业资质确定联合体的资质;⑤投标保证金须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缴交,非牵头人缴交的不予认可。

3.5本次招标所要求具备的各项证件、证书、及个人身份证均应真实有效,不存在被相关行政部门扣留或吊销等情形。

3.6 如为省外进粤建筑企业,企业及其在广东省开展建筑活动的机构主要人员已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

3.7投标文件截止提交前,招标人及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于开标会现场通过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企业的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企业,招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本次招标投标活动(若联合体参加投标活动的,所有联合体成员均进行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查询。联合体包含失信被执行人的,视为失信被执行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   02   04日至2021   02   0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致电广东鸿正建设咨询有限公司(陈工13266262957)进行线上支付购买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并采用快递的方式将相关资料交付,逾期不售。

4.2在发布招标公告时,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同步在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上发布以供投标人查阅和下载。但如果投标人未按本公告第4.1款规定购买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招标人发出的投标邀请书原件作为购买招标文件的原始凭证,开标时投标人必须提交。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02021   03   08   15   00分,地点: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4。投标会时间:20202021   03   08   15   00分,地点: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4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 http://ggzy.dg.gov.cn)广东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zbtb.gd.gov.cn/、东莞市大岭山政务网http://www.dg.gov.cn/dalingshan/上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介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文本为准。

7.其它说明

7.1本次招标实行招标人负责制,潜在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开标以及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依法在规定的时间向招标人提出,逾期视为放弃提出异议的权利。

招标人异议受理部门:东莞市大岭山镇大岭股份经济联合社;

电话:0769-83351095;

地址:东莞市大岭山镇大岭村委会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就对本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开标以及评标结果等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

本次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东莞市大岭山镇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769-83351968

地址:东莞市大岭山镇教育路1号

7.2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金额: 30万元,投标保证金的形式为:1)单项投标保证金,缴交方式:银行转账(含电子转账)、电汇;2)银行电子保函;£3)其他:银行出具的或由担保机构与银行共同出具的投标保函

注意:(1)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的缴存手续详见中心办事指南,请各投标人按相关规定办理。

(2)联合体参加投标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缴交(非牵头人缴交的不予认可)。

(3)投标保证金到账时间应为单项投标保证金的关联时间。

(4)投标保证金数据超过投标截止时间后到达交易中心系统的,无法关联。

(5)投标人应提前办理投标保证金手续,自行承担数据延误风险。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东莞市大岭山镇大岭股份经济联合社

 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鸿正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址:

东莞市大岭山镇大岭村

  址:

东莞市南城街道宏伟六路21510 

  编:

523000

  编:

523000

联系人:

刘华东

联系人:

陈志伟

  话:

0769-83351095

  话:

0769-22998786

  真:

0769-83351095

  真:

0769-22998786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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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2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