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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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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来学校南侧临时停车场新建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来源: 时间:2023-12-08 14:11:40 浏览次数: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1900009-2023-01090

项目名称:未来学校南侧临时停车场新建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733,128.23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未来学校南侧临时停车场新建工程):

合同包预算金额:2,733,128.23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其他市政公用设施施工 未来学校南侧临时停车场新建工程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2,733,128.23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收到采购人进场施工通知之日起30天内完成本项目范围内的所有施工内容并通过验收。计划开工时间2023年12月22日至2024年01月20日竣工验收(具体开工时间以采购人出具的书面开工时间为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分支机构响应,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或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附件)。 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 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或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附件)。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或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附件)。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未来学校南侧临时停车场新建工程)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建筑业。需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未来学校南侧临时停车场新建工程)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报价) 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供应商须具备由国家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乙级)或以上资质证书,且须具有由国家建设主管部门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注:须提供上述有效证书加盖供应商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3年12月09日  2023年12月15日 ,每天上午 00:00:00  12:00:00 ,下午 12:00:00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3年12月19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需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至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纸质响应文件在开启地点现场递交。

五、开启

时间: 2023年12月19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园区创新科技园1栋418室(第一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供应商应从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上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以下简称“云平台”)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口进行免费注册后,登录进入项目采购系统完成项目投标登记并在线获取招标文件(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其投标资格将被视为无效)。
5.开标(开启)方式为现场电子开标(开启)。参与响应的供应商需由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已装好CA证书驱动的笔记本电脑、纸质版响应文件、CA证书、备用电子版响应文件的U盘前往开启地点,并进行开标签到及响应文件解密。
6.请供应商自带电脑以备磋商环节响应使用,提前安装好相应软件,并测试好环境,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进入开标大厅完成磋商及最终报价。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东莞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城市建设局

地  址:松山湖沁园路4号2栋

联系方式:2289105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鸿正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东莞市南城街道宏伟六路2号A栋5楼510室

联系方式:0769-2299878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方少芬

电  话:0769-229987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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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2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