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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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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凤岗医院负压救护车紧急采购项目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来源: 时间:2022-06-28 18:32:54 浏览次数:

广东鸿正建设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东莞市凤岗医院(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GDHZ-ZB2022-09

二、采购项目名称:东莞市凤岗医院负压救护车紧急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1,240,000.00

四、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

序号

说明

1

东莞市凤岗医院负压救护车紧急采购项目

注:若无特殊说明,招标文件条款适用于所有包组。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以提供资格声明函为准,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所提供的救护车产品必须是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或发改委的“汽车产品公告目录”的救护车车型(投标人须提供该车辆型号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内的公告批次,公告批次证明文件以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上含网址打印出来的公告为准);符合用户所在地最新排放标准且达到用户所在地区车辆上牌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

2)①投标人为代理商的,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从事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投标人为生产厂商的,应取得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从事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的投标人,应取得《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 投标货物若属于中国医疗器械注册管理范围内的,则应取得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相应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

6.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所属行业为:工业。

六、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时间:2022年06月28日至2022年07月06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东莞市南城街道宏伟六路2号1栋510室。

3.方式:现场购买,提供供应商的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者社会团体登记证书、或者民办非企业登记证书、或者其他组织核准执业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4.售价:人民币200元。

七、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22年07月06日(北京时间)上午09:00至09:30。

2.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22年07月06日(北京时间)上午09:30。

3.开标地点:东莞市南城街道宏伟六路2号1栋510室开标室。

4.采购代理机构只接受已办理报名及登记的供应商递交投标文件。届时请各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携带有效身份证明签名报到。

八、本项目收取投标保证金,¥12,000.00。

九、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十、采购人及招标代理联系方式

1.采购人联系方式:

名称:东莞市凤岗医院

地址:东莞市凤岗镇凤平路13号

联系人:蔡先生

电话:0769-82856672

2.招标代理联系方式:

名称:广东鸿正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东莞市南城街道宏伟六路2号1栋510室

联系人:蒙小姐

电话:0769-22998786